国庆7天长假,市交通执法局的投诉电话(0758-2733853)却没有闲着,期间,共接到城区出租车投诉49宗,其中,成功取证并确认违规的仅8宗,21宗由于投诉人不配合调查,使取证工作无法继续而难以认定责任,另外20宗则是对服务质量的投诉,已转交出租车公司和端州交通管理站处理。
“的哥”诱导消费被投诉
“有个乘客从城东到城西,花了30多元,是平常价格的一倍,因此投诉到我们这里了。”徐刚回忆说,司机原本可以走端州路、建设路或是江滨堤,但他走了最远的过境公路。“司机说自己是冤枉的,因为他事前征求过乘客的意见,细问才知道,原来他所谓的‘征求意见’的理由是‘其他几条路都在塞车’”。
执法人员随即打开GPS,查看事发的时间点,发现当时那几条近路根本就没有塞车,“虽不是绕路,但却是诱导消费,司机也就无从抵赖了,被罚停运三天。”
投诉应提供详细取证信息
市交通执法局第三大队大队长徐刚介绍说,投诉人投诉时,应提供投诉人姓名、有效身份证件号码、联系电话、联系地址,被投诉人姓名(单位名称)、车牌号码,投诉事实的事发时间、地点、乘车线路、事件经过和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人,以及投诉请求等。
“可很多投诉人都不愿意提供身份证号码,有时候连留下的联系方式都是IC卡电话,而且诉求也没有说清楚。”徐刚说,遇到这些情况,执法人员也很无奈。“不是我们不理会市民的诉求,而是要追究责任得讲求证据”,徐刚表示,执法部门不仅要保障乘客的利益,也要保障出租车司机的基本权益。
徐刚介绍,市交通执法局对5种行为有处罚权:议价、拒载、绕路、中断服务以及诱导消费。
徐刚呼吁:“希望市民能配合执法人员的取证工作,这是为人、为己、也是为规范出租车运营市场、为城市打造良好形象的事情。”
服务投诉转交其他部门
至于另20宗关于服务质量的投诉,徐刚直言并不在他们的执法范围内,但会记录下来,然后转交给相应的出租车公司和端州交通管理站,“这些出租车司机在年终考核时可能会受到影响”,徐刚表示,目前他们也在就此类投诉问题进行商讨,以期能找到更好的解决方法。
另外,国庆假期间,市交通执法局还查处非法营运2宗,查处旅游客车1台、班线客车1台。 来源: 肇庆都市报道 作者:杨雅雯 欧阳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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