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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古文遇上吃货...笑哭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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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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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事一开始,是一位叫@茄三疯的吃货在微博上发布了一条信息:


「北冥有鱼,其名为鲲,鲲之大,不知其几千里也,做烤鱼,能喂饱上万人。」




这下真是“一发不可收拾”,天南地北的吃货闻着烤鱼味齐聚而来。




@翎儿叮铛:


化而为鸟,其名为鹏。鹏之背,不知其几千里也,其翼若垂天之云,做烤翅,能喂饱上亿人。

下个蛋,能炒好多饭!



@斯库里:


上古有大椿者,以八千岁为春,八千岁为秋。斫之为柴,可以烤鱼烤。

杀害国家特级保护动物不说,还要破坏植被?



@打呵欠的梦神:

见渔人,乃大惊,问所从来。具答之。便要还家,设酒杀鸡作食。 将鸡洗净,洋葱、红萝卜均去皮,洗净后切块,锅中倒入油烧热,加入鸡块以大火炒至略黄,加入蔬菜和调味料炒约3分钟。加水煮开,滤出汤汁即可。





一群吃货,一点都不尊重古代文学!!!!记得微辣加香菜。



@云阙公子:


予独爱莲之清蒸味好,煲汤不老。

我竟无法反驳。



@夜巡-PETB亚洲善待血精灵组织:


庭有枇杷树,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,今已亭亭如盖矣,可同时容纳数百人进园采摘体验,门票:20元/人,1.3米以下儿童半价。


“墙裂”谴责拿这首诗开玩笑,还不快给我打八折。



@没辣椒会死星人:


关关雎鸠,在河之洲。擒之炖来,配以好酒。剩下骨头,加水煮粥!



不应该叫上窈窕淑女一起吗?


@云理居士:


忽逢桃花林,夹岸数百步,中无杂树,芳草鲜美,落英缤纷,渔人甚异之。复前行,取其阴干浸于长流水中七十二日,按七十二候之数,裁为三截。取上一节而烧之,其声呜呜然,如鸣佩环。故渔者歌曰:“桃花芳林枝干长,上截焚之好烧汤。”


你小子不怕黄药师出来KO你?



@朽木上的蘑菇一生懸命:


永州之野产异蛇:黑质而白章,触草木尽死;以啮人,无御之者。想来非红烧不能出其味。


在乃们眼里还有什么是不能吃的?



@杂货铺工作室:


黔无驴,有好事者船载以入,遂黔民得食驴肉火烧。



哦,驴肉火烧原来是这样来的~



@东呛洞洞强动动强东墙冻锵:


红豆生南国,春来发几枝。愿君多采撷,此物以水浸润至软,混以些许薏仁入锅,入水,文火慢炖,待豆仁呈花糜状,加入冰糖煮融即成。口感软糯,汤水清甜,且健脾去湿、舒筋除痹,为夏季良品。

嗯,这不是甜品么?应该再加些冰沙芋圆……



@浮生碎笔:


孔雀东南飞,五里一徘徊。挥手网罗下,掐翅携之归。进门唤妻妾,速备洗与炊。文火焖煮透,其美赛乌鸡。


再也无法直视孔雀东南飞了!



@whenthegreyskiesturntoblue:


春眠不觉晓,处处闻啼鸟,打下四五只,烤着最好吃。



三观不正,小孩子莫学~


@Soul独立时代_:


宋人有耕田者。田中有株,兔走触株,遂。折颈而死。取内脏洗净,少许姜葱伴以酱醋,小火慢焖,大火收汁儿。非红烧不能出其味。

有人喜欢吃兔头么?



@又暖又冷的神经病:


晋太元中,武陵人捕鱼为业。缘溪行,忘路之远近。忽逢桃花林,夹岸数百步,中无杂树,芳草鲜美,落英缤纷,收集落地桃花备用,将面粉加适量水揉成饼,以桃花拌红糖作馅,做成一个馅饼,蒸熟即成,用米汤送下,一次吃完。


本以为会做鱼……


@Ms_蕾小姐:


两只黄鹂鸣翠柳,加点孜然更可口。




肚子已经饿了……


@奇怪的东西额:


万历间,宫中有鼠,大与猫等,剥皮去骨腹掏空,以川椒八角腌制,烤之,世间佳肴也~


厨师是广东的吧……


@佚名:


鱼我所欲也,熊掌亦我所欲也,混在一起炖汤,大补耶。


耶……



当然,也有人表示

这条微博不但对珍稀物种的保护工作产生了巨大的消极影响,更对我国传统文化进行了无耻的亵渎和抹黑,将我国古代勤劳勇敢的人民塑造成了只知口腹之享的吃货。据此,亚洲鲲鹏保护中心郑重要求原po道歉。




俗话说的好:“君问归期未有期,红烧茄子油焖鸡。秋高东篱采桑菊,犹记那盆水煮鱼。一支梨花压海棠,青椒干煸溜肥肠。曾经沧海难为水,鱼香肉丝配鸡腿。相见时难别亦难,清蒸螃蟹别放盐。(ps:科普一下,“难”和“盐”的韵母相同,以现代的发音而言,是押韵的)在天愿做比翼鸟,今天就要吃水饺。问君能有几多愁,孜然铁板烧肥牛。天若有情天亦老,猪大腰子用火烤。”


希望大家还能睡得着,纯属娱乐,开怀一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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